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当事人确实没钱,无力还款怎么办?近日,成都大邑法院通过审执联动模式,高效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采用“以物抵债”的方式当场履行交付义务,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据大邑法院
四川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与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签订产品订购合同,约定建筑公司向科技公司采购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设备。后因货款支付方式产生分歧,建筑公司未能足额支付货款。科技公司于是向大邑法院安仁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合计29万余元,同时申请对其交付给建筑公司的案涉货物采取保全措施。
案件受理后,安仁法庭随即启动审执联动机制,与执行法官沟通对接,提前制定现场查封保全措施预案。审执法官结合查封现场复杂情况,深入分析案情后,决定从诉讼经济原则和实质化解纠纷的角度出发,制定了“边调解、边保全”的工作方案,当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调解,并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查封保全方案。
在审执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以物抵债”的调解方案,建筑公司欠付科技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22万余元,用案涉货物进行抵偿,并当场清点算账,抵扣后多退少补,科技公司现场支付建筑公司1493.10元,一场持续多年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