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精神,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根据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决定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行政许可方面: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二)行政检查方面:未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实施检查、未制定或超出本单位公布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范围实施检查的问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检查、超越法定范围实施行政检查、下达检查指标的问题;检查频次过多,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的问题;未落实“扫码入企”要求、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的问题;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乱收费、“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行政处罚方面:滥用自由裁量权、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的问题;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过度执法、越权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的问题。
(四)行政强制方面: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问题。
二、线索受理时间和方式
针对以上四个方面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
(一)电话
0870-2845593昭通市司法局法治督查与行政执法监督科
(二)信函通信地址
昭通市司法局法治督查与行政执法监督科(昭通市昭阳区迎丰路61号,邮编:657000)
(三)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ztszfjd@126.com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问题线索为本通告明确的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不受理无关的举报反映、来信来电或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
(二)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尽量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对我市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的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相应渠道提交。
昭通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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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通发布 @昭通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