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于4月21日公布一起网络主播管理机构伙同不法中介虚开、偷税、骗补重大案件。经查,广东惠州高赋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设立空壳企业虚开发票1196份,价税合计2.26亿元,为700余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公司少缴各项税费合计约2100万元。近日,惠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
此案中涉事机构的偷逃税手法颇为隐蔽。一方面,高赋帅公司将主播打赏收入伪装成信息技术服务费,通过外省空壳公司流转资金,隐蔽主播真实收入,达到偷逃个人所得税目的。另一方面,机构利用空壳公司虚开发票作为进项抵扣,减少自身应缴纳的增值税等税费。
值得注意的是,这家公司偷逃税款的背后,竟然还藏着一只“幕后黑手”。
身为财税中介机构,广州玖亿财税顾问有限公司抓住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漏洞,诱导企业在特定园区成立空壳公司,不仅收取“税收筹划”服务费,还参与地方奖补分成,形成了一条复杂且隐蔽的偷逃税产业链。可以说,在本案中,玖亿财税是整个违法链条的关键推动者。
从更大范围来看,MCN机构偷逃税并非个例。
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18万户,认定对外及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619.08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145.33亿元;检查涉税中介344户,对违法中介机构和人员采取了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措施。
MCN行业作为互联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就业、推动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偷逃税行为严重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惠州这起涉及2.26亿元的虚开发票案,不仅暴露了MCN行业的税务乱象,更揭示了新兴经济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的监管挑战。毫无疑问,只有斩断偷逃税的“黑手”,加强监管,推动行业合规发展,才能让MCN行业在健康的轨道上持续繁荣。
推动MCN行业健康发展需要各方形成合力。
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明确网络直播行业各方的纳税义务和责任,特别是MCN机构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职责,堵住税收漏洞,让违法者无机可乘。
其次,应力促行业建立和完善合规体系。MCN机构需配备专业财税团队,定期进行税务健康检查,将税务合规纳入绩效考核。网络平台则需完善“主播收入监控机制”,设置收入预警阈值,对异常支付行为进行审核。
最后,还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除了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将违法企业和个人纳入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使其在市场中寸步难行。
本案中,税务部门联合公安、人民银行成立专案组,通过分析直播数据、资金结算数据,成功揭开了偷逃税的真相。事实说明,加强多部门的协同合作,推动数据共享,有利于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