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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陵县12家社会团体单位、40家幼儿园撤销!
    兰陵县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经查,下列5个社会团体、4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和开展活动,在调查期间,留存的联系电话及办公场所均无法取得联系。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本机关拟做出撤销
    2025-04-02 20:26:00